新三湖书院建设工程补充通知(1)
新三湖书院建设工程补充通知(1)
本文件为对《新三湖书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原招标文件工期为:“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筑物的主体工程,余下工程部分在主体工程完成后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计划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总工期30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现修改为如下:“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8月,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筑物的主体工程,余下工程部分在主体工程完成后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计划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总工期2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原招标范围为:“包含A栋、B栋、C栋、D-1栋、D-2栋,及附属转角亭、六角亭、连廊等工程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电气、防雷及建筑装修、电梯及智能化、边坡支护等工程”。
现修改为:“包含A栋、B栋、C栋、D-1栋、D-2栋,及附属转角亭、连廊等工程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电气、防雷及建筑装修、电梯及智能化、边坡支护等工程”。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西樵山风景名 胜区管理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