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移交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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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机编办〔2021〕120号)文件精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的以下职责调整至区发展和改革局:一、根据我区境内国家、省、市、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统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计划、任务,落实相关具体工作;二、协调、督促、指导项目属地镇街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三、协调和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手续办理、房屋征收、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自即日起,各相关单位涉及上述相关职责的工作请径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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