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琴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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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舒琴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案 | ||
案件名称 | 舒琴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0-03 | |
行 政 处 罚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舒琴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 | 4208***********022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舒琴 | |
违法事实 | 执业助理医师舒琴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单独接诊患者并为患者开具处方 |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1月17日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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