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开展对平价商店安装LED电子显示屏验收工作
根据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佛价[2011]11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区平价商店的管理,引导平价商店设立醒目的平价商品购物指引标识,我局于2013年分两批扶持我区17家平价商店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为确保项目工程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能正常投入使用运行,我局于2014年3月27日,由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科牵头,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分别对17家平价商店的LED电子显示屏的安装质量、设备质量、项目应用软件运行情况、网络集成效果、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电子显示屏应用软件、系统文档资料显示效果不佳或有问题的,责成承接该项目工程的广告策划顾问公司派人***重新调试,以使LED电子显示屏能正常运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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