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内未整改最高可罚50万元
禅城区环保部门昨向宗申·比亚乔公司送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整改通知书
昨日(20日),禅城区环保部门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向宗申·比亚乔公司送达责令限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整改通知书,如果企业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企业或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比亚乔公司2013年被列入佛山应实施清洁生产重点企业,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此后,区环保部门多次到企业现场督促其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但该企业以生产成本高及计划外迁生产线为由,迟迟未建废气治理设施,并长期拖延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导致无法如期完成。
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实比亚乔公司早在2012年12月就被列入广东省2012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中。该企业要进行清洁生产就必须提高涂装废水及废气的治理效果,减少污染物外排量。但企业一直迟迟未见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按要求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的企业,可处以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也就意味着,比亚乔公司若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最高或将被罚50万元。
昨日,该企业负责人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表示,11月20日该公司将完成“低温等离子”治理废气设施的调试,11月30日可以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设备的申请。不过,区环保部门是要求该公司在11月20日前要完成清洁生产。这样的话,比亚乔公司将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清洁生产改造。“我们会尽力赶工期。”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而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无论是影响力多大的企业,只要其生产对禅城环境造成影响,环保部门都一视同仁,按章处理。“如果届时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整改,我们将根据企业的参与程度、工程实施进度等,开会讨论决定对企业处罚的具体金额。”
本月16日,禅城区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全市今年对禅城区21项环保重点工作的考核情况,其中“推行清洁生产”就是其中一项。禅城区今年要完成12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验收,目前完成率为91.67%,还需加快推进,确保完成任务。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会议也为环保部门今年年末如何有效开展环保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标准引导、减排推动、整治促进等方式来推动产业升级。(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