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变管理为服务
春节期间,刘某某等16名农民工因某建材机械公司拖欠工资来到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现场一名农民工几度哽咽。工作人员当即收下了他们的申请材料,并指派了专业律师负责他们的案件。最终,刘某某一行人的194673元工资讨回。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解放思想,制定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一般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县法律援助中心优化工作程序,将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实现了“只跑一次腿”的便民服务目标。
县法律援助中心还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审批受援案件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得更多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该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特事特办。农民工、残疾人、烈军属、特殊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实行“三个即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相关行政部门及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使得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能就近领取到法律援助申请表,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门、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实行代理人代办制度。截至目前,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22件,接待受援群众350人次,免费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县、镇、村三级法律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动能。”县司法局局长庞月明表示,借“软、硬件”的下沉,进一步激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下沉一线为民服务。 (金晓鹏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