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04届广交会展位需求调查的通知(贸发科)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第104届广交会拟拆分三期举办,初定设置48个展区。为更加合理、科学地确定广交会展位规模,根据广交会通知,现开展第104届广交会展区展位需求调查,具体如下。
1、本次调查将作为第104届广交会规模设置的重要依据,我团将依此数申请第104届广交会各展区数量。请各市外经贸局务必通知第103届摊位申请企业(参展和未参展企业)和新申报企业据实填报。
2、为准确反映我团的实际需求数量,请各市和省属企业准确填报本市和本企业的摊位需求数量。从第104届广交会申报开始,企业摊位一经申报,不得退展。
3、为有效管理广交会摊位,从第104届广交会申报开始,凡申请摊位企业,须预缴申请摊位保证金,保证金以摊位申报个数收取。
4、请各市将“第104届广交会展区需求申报表”和需求汇总表复印件于4月25日上午9:30—12:00交广东交易团团部(流花馆杨妍彦,琶洲馆黄思静),省属企业于4月24日下午5:30前将需求申报表传真至020-38802374,逾期未交表企业按放弃参展处理。
有关第104届广交会展区设置和申报表、汇总表见***。
特此通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省交易团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