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关于印发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科技企业创业中心辅助服务聘用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相关专业及学历:大专或以上学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管理学类、市场营销、广告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
2、户籍要求:佛山市户籍。
3、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服务精神。
5、有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经验的户籍可不受限制,但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区人事局一楼大堂。联系电话:88819683,联系人:冯焕仪。
2、报名时间:2007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必须附成绩单)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报名费50元。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 2007 年 9 月 28 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明府字[2005]59号文执行。
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科技企业创业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