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农业委员会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商品有机肥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宝应县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商品有机肥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农业委员会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商品有机肥料项目
项目编号:BYZCG-201704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采购商品有机肥料,于2017年在山阳镇、氾水镇实施,计划采购商品有机肥料3350吨。
预算金额142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2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17年6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所投标产品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商品有机肥料登记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中国宝应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传真后请电话确认)或交到采购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1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投标文件接收人:郭义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郭义德、李海静
电话:0514-88990835传真:0514-88990830
办公地址: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宝应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徐桂红
电话:137****9757
办公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银行账号:1108***********944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7年12月26日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