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2〕9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危机和环境污染影响日益加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应用已成为世界汽车工业发展的整体趋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对提高能源安全和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新能源汽车自主创新和实现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要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产业发展进程。
二、工作重点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集聚、创新发展、重点示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加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以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LNG)汽车为切入点,大力推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发展,谋划发展新燃料电池汽车;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企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力争发展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以混合动力、纯电动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为重点,在公交、出租、公务及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汽车消费领域逐步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二是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以配套基础设施便利化、网络化为目标,支持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设施,逐步建设形成全市布局合理、快速便捷、标准统一的公共充电充气服务网络。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领域,依托我市汽车产业基础,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包括整车、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平台等),加快推动广东省第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高明陆地方舟轻型纯电动汽车)建设。四是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检测平台。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开发,参与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制定修订,不断完善公共检测平台与配套服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
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协调解决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在核心技术攻关、充电充气设施建设、车辆入户年检、路桥通行费及停车费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合力推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