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小争执就关增氧机
高明一鱼档主被判破坏生产经营罪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区凤仪报道:为了泄愤报复,高明某鱼档老板竟然关停隔壁一同行档主的鱼池增氧机,致使该同行档主部分鱼缺氧损伤、死亡。近日,被告人白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9月13日,天还没亮,鱼档老板区某就跟往常一样***回到西安市场,准备开工做生意。此时他发现,鱼池增氧机竟然停了,池里养着的鱼大部分已“反肚”了。对此,他十分纳闷。他明明记得昨天检查确保了增氧机已经接电开启后才离开鱼档的,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呢?想到前些日子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区某怀疑有人故意关停增氧机,于是拨打了110报警求助。
经调查,关停区某鱼池增氧机的人,原来是区某旁边的鱼档经营者白某。因为鱼档经营的竞争关系,两人关系逐渐变得紧张起来。8月底,区某和白某的妻子在清理宰鱼鱼鳞、内脏等垃圾时发生了小小的争执。白某得知后,为了泄愤,他分别在2015年的8月28日、9月9日、9月10日三次偷偷关闭了区某的鱼档电闸,让增氧机停止供氧半小时左右,使区某鱼池的鱼缺氧损伤、死亡。
据白某供述,停止供氧半小时,一般不会造成鱼的死亡,但会让活鱼“反肚”,看起来不够生猛,表现得很呆滞,从而影响销售。
经高明法院审理查明,白某由于泄愤报复,破坏生产经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案发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40000人民币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作出上述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