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1.依法制定新区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2.负责对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关工作;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5.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负责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8.依法监督新区石油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落实工作;9.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督查工作;10.指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指挥、协调、参与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2.承担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3.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2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审查、事故调查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全局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为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工作做出应该有的贡献。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巡查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新区实际,大力整治涉海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涉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涉海安全隐患整治。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应急救援管理。全面推进应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努力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四)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科技为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面广、信息储存量大、信息传递迅速、资源整合利用率高等特点,建设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教和监管云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监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实施过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信息登录及报送工作;二是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加强信息报送。三是推动安全生产保险制度试点建设,避免企业因经济问题而“无奈失信”的问题。
(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重点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逐步铺开,营造新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到社会治理的大格局里。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3,675.46万元,比2017年减少86.1万元,减少2.2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675.46万元。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3,675.46万元,比2017年减少86.1万元,减少2.29%。其中:人员支出887.22万元、公用支出141.47万元、项目支出2,***7.77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
1.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689.48万元,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03.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较2017年减少1,086.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购置消防车等消防设备购置经费项目,2018年无此项目。
2.我局危化品管理科及政策法规科于2017年正式组建成立,新增危化品安全监督经费及法制工作经费合计275万元。
3.我局2018年在编在岗人员增加10名,在编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3,675.4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87.22万元、公用支出141.47万元、项目支出2,***7.77万元。
(一)人员支出887.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141.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2,***7.7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861.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经费中涉及的劳务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业务及其他管理事务;
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75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化品安全监管、安全法制工作、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
3.安全生产执法240.7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执法工作、执法咨询和检查技术服务;
4.财政专项资金603.4万元,主要用于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
5.政府投资项目185.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12.18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2.18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411.48万元,原因是2017年有购置消防车项目,2018年无此项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公务人员;因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1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41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1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原因是2018年无2017年的购置消防车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增加一台公务用车。公务车用于安全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现实有公务车辆4辆。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0.63万元,增长178.27%。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增加了10人,办公费、培训费、工会费相应增加;二是2018年新增安全教育体验馆,产生了场地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二、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同时,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三、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