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沙土地征收公告〔2022〕18号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荆州市沙市区2021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2〕235号;批准时间:2022年1月24日,批准用途:街巷用地,拟建设项目:关沮大道等三条道路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关沮镇杨泗村,征收面积:0.92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7公顷(含耕地0.0603公顷)、建设用地0.8225公顷。
三、征收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105万元/公顷,支付金额:96.726万元,支付对象:关沮镇杨泗村。
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标准5.25万元/公顷,支付金额:0.3166万元,支付对象:关沮镇杨泗村。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成果,涉及树苗等地上附着物,支付金额:1.33万元,支付对象:关沮镇杨泗村。
本次征地涉及耕地未承包到户,按规定可暂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四、办理征收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登记从公告之日起。地点:关沮镇杨泗村。征收土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五、异议反馈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意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