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
目录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说明情况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表
14.2018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李健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是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光编〔2016〕84号文件精神设置的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保健等。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是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光编〔2016〕84号文件精神设置的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医政科、公共卫生监督科、中医科(干部保健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科,单位编制数19人,实有人数15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由新区管委会调配使用公务车辆2辆,车辆所有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光编〔2008〕34号文件精神设置的负责光明新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未设内部机构,单位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离休0人,退休0人,其他人员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系统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打造“健康光明”。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改、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
2.推动医疗集团发展。加快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推动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办医体系;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卫生人才引进扶持力度;
4.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新区医疗集团新院区建设,加快推进医疗集团两院区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推进光明新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的前期立项筹备工作;
5.做好区域卫生信息化规划。推进医疗集团信息化整合,推进“智慧计生”服务改革
6.提升社康中心工作水平。突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的主战场作用,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7.保持公共卫生管理平稳态势。突出重点疾病预防,强化社区群众慢病管理,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精神卫生试点管理工作;
8.维护医疗卫生市场良好秩序。切实增强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推进计划生育服务转型。建立完善家庭发展体系,加强全人口综合治理,推进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共用;
10.以党建工作促进行业服务满意度提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开展同部署、同动员、同考核,积极发挥卫生计生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的堡垒作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系统部门预算收入507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1万元,增长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0754万元。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系统部门预算支出507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1万元,增长5%。其中:人员支出6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85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人员正常调入,人员支出增加;2.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
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预算5063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856万元。
(一)人员支出5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23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49856万元,具体包括:
1.党组织活动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党员培训学习,预备党员培训学习,党组织书籍购置等。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经费48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
3.医疗卫生管理经费37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机构招考、全科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经费、卫生科普宣教、卫生年度统计及审计工作、大型健康教育活动、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法律顾问聘用、卫生专网VPN租用、采供血维持、对口帮扶人员补助等;
4.卫生事业发展经费8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健康教育活动及宣传、编制中医药保健手册、购置中医健康教育书籍、中医药人才培训等;
5.干部保健经费1089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干部职工体检费、干部疗养等;
6.公共卫生事务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防控、一类疫苗针次补助、卫生疾病宣传防控工作、卫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卫生突发事故应急事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二类疫苗零差价补助、开展居民健康提升活动讲座、开展妇幼健康活动讲座、开展基层卫生培训等;
7.医疗事务发展经费328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卫生系统主题宣传及法治宣传教育、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进修及培训、护士节活动等;
8.计生综合管理工作经费34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生宣教、技术服务、药具购置及管理、生育文化中心硬件更新、计生队伍建设、计生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计生信息建设管理工作、科学育儿指导、生育文化中心后续运作及管理、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奖励、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家庭扶助创新项目、家庭健康俱乐部开展计生业务培训等;
9.重点学科专项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10个重点学科建设;
10.免费预防性体检经费8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免费预防性体检相关经费;
11.医疗卫生三名工程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名工程开展。
12.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行经费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13.计生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14.机动经费251万元,主要用于补充预算不足项目;
15.计生专项经费153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考核、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公立医院计生相关支出等;
16.医疗单位政策性亏损及医疗欠费补贴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光明新区两家公立医院2017年政策性亏损资金缺口、补助2017年度病人欠费等;
17.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经费625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行;
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社康业务用房租金80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服务运行支出、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租金、返聘高级退休医师进社康中心等;
19.公立医院夜班门诊服务专项经费827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开展夜班门诊服务运行经费;
20.光明新区高层次人才奖励经费197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光明新区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
21.新区人民医院2012-2015年医用设备购置2044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医用设备购置款;
22.新区人民医院2016年医用设备购置项目1230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医用设备购置款;
23.新区中心医院2016年医用设备购置项目1469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医用设备购置款;
24.新区人民医院2017年医用设备购置项目5860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医用设备购置款;
25.光明新区人民医院5个区域性社康中心医用设备购置项目3734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购置医院设备购置款;
26.卫生信息化项目3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光明新区卫生区域信息化项目尾款;
27.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装修及设备购置980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款;
28.新区全科医生技能培训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1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装修改造工程及设备购置尾款;
29.社康中心装修改造工程930万元,主要用于按进度支付光明新区社康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款项;
30.建设资金预留6010万元,只要用于预留资金保障正在立项项目。
二、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11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8万元。
(一)人员支出1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2018年采购项目纳入部门预算共计22663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0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2***3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和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同。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万元,与2017年相同。主要开支方向: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卫生科研课题专家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现有使用权公务用车2辆;主要开支包括: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及日常过桥过路停车费等。
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和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2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4万元,降低23.53%,原因为2018年度新增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机关运行经费标准进行计算,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根据区车改办的分配,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使用的公车有2台,公车所有权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说明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及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上述事业单位中光明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管理,合并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本级部门预算内。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等4家事业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自行编列部门预算。因此,本部门预算未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