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校车大检查
2018年9月2日,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对大鹏新区校车进行联合大检查。按照《关于新学期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深鹏公事函(2018)252号〕联合发文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各社区检查行动之前对“双证”、校车驾驶人、校车运行情况、车况、校车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教育等情况主动进行自检自查工作。上午9时葵涌、大鹏、南澳3个辖区共49辆校车,分别赶赴到葵涌交警中队、大鹏办事处银滩路7号、南澳中心小学准备待检。教育、交通、交警3个部门对校车的通用项目、校车专用项目等各项进行严格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布新学校所属校车粤BZ4847,存在辅助倒车装置故障;水头股份公司所属校车粤BAP701,轮胎不符合安全要求;部分校车急救箱中存在药品过期的隐患。
公共事业局根据校车检测结果,对存在隐患的校车提出立即整改,要求各校车所属单位高度重视,能马上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建立相应台账,于开学接送学生前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将不能上路,切实履行校车运行安全职责,以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