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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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大鹏新区党工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予以公示,接受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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