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四大举措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黔西南州围绕群众安全满意目标,注重顶层设计,着力基层需求,延伸工作触角,定期研判会商,强化机制保障,夯实公安基础,全力打造“平安金州”“和谐金州”和“满意金州”。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把公安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内容,把综治维稳工作明确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的第一责任,高起点部署,大局上统筹,长远性规划,全方位联动,多层面支持,推动公安工作社会化。在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黔西南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等多个文件,从加强领导、经费倾斜、增加编制、落实机构、强化问责,开展安全感测评,落实一票否决制等方面为公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体制保障,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支持公安工作。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30日,州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四个方面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县(市、区)“一把手”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党委政府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之责,大局统筹整体推动公安工作。州委把解决维稳问题和平安建设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近期拟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座谈会,听取调度全州各县(市)党委书记履行维护稳定、平安建设责任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控全州不安定、不稳定因素,会商研判,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统筹解决的办法措施,实现效能最大化、效果最优化,切实解决全州发展的平安和稳定问题。
二是增设村(社区)常务干部,专司警务工作,实现服务群众触底到边。由财政支付经费,在全州1083个村(居)委会增设一名常务干部,即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专职维稳、治安和调解工作,将维稳、综治触角延伸到村一级。
三是明确乡镇政法委书记职责,确定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进党委,突显基层警务工作地位,维护基层平安提档升位。在研究通过的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乡镇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符合《党章》规定要求的,一般应作为党委委员。”
四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适应政法工作特点的干部录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放宽政法部门编制使用控制,允许政法部门所空编制除保留领导职数所需编制外通过遴选方式快速使用,解决政法部门空编突出的问题;按分类管理原则,加大政法干警纵横向交流挂职力度,锤炼干警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全州事业编制清理后,适当增加政法部门事业干部编制数,并出台从现有优秀特巡警中选聘政法事业干部的具体办法,在解决政法部门缺编少员的同时解决维稳特巡警队伍稳定问题;以特定方式引进搜排爆、维语干部等特殊专业人才。
在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倾力支持下,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勤务模式改革,紧跟民意警情,前移警务,面对面服务群众,零距离护民平安,有力地维护了全州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安定。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发生群体性事件2起,与去年同比,下降81.8%;共立刑事案件7559起,破案390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减少436起,下降5.45%,破案数增加1180起,上升43.35%;共逮捕犯罪嫌疑人124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增加182人,上升17.15%;共打击处理团伙110个,处理团伙人员6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打击处理团伙数增加76个,上升223.53%,打击处理团伙人员增加425人,上升217.95%。其中,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两抢一盗”案件共立5161起,占刑事发案的68.28%,与去年同比下降了8.36个百分点,破案186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减少954起,下降15.60%,破案数增加349起,上升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