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10月19日坪山新区6个分设街道正式揭牌成立,为尽快将新增办事处纳入新区政务网络,满足政务办公、财务、人事等系统接入要求,新区综合办公室已启动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集具有信息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写《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新区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和发展和财政局要求编制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二)咨询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技术要求
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指南》、《坪山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报文件编制要求—信息化类(资金申请报告)》要求。
四、时间要求
编制单位自合同生效起30天内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五、质量要求
有意向的单位须根据自身特点,在公司资质、案例、质量保障体系、人员结构、设施配置等不同角度说明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的保证。
六、项目成果提交及验收要求
1.编制单位向采购人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档,须通过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的评审和批复;
2.编制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件一式十份及电子光盘一式三份。
七、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 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招标内容所有费用。
(2)有意向的单位应根据坪山新区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
(3)合同金额以新区发改部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后下达批复的工程设计费为准,若报价低于新区发改部门批复金额,以报价为准,若报价高于新区发改部门批复金额,则以新区发改部门批复金额为准。
(4)低于3万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资金申请报告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评审通过,在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公司资质文件、工作方案(含商务报价),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管委会大楼625办公室,联系人:施志龙,电话:84637660。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