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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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汕澄府办[2009]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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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2009年我区面临的减排压力仍然很大,预计SO2新增量非电行业50吨,工业COD新增量700吨,生活COD50吨,年度COD新增总量750吨。根据该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2009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SO2控制目标:2009年全区SO2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600吨以内。 化学需氧量控制目标:2009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控制在6000吨以内。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环境基础设施减排。已于2008年底投产的区清源水质净化厂,计划削减COD1800吨;同时确保垃圾燃烧发电厂今年动工。 (二)治理工程减排。按照《汕头市澄海区重点污染源污染减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整治与减排,计划减排COD159吨。 (三)结构减排。依法关闭、淘汰列入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2009年底前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含1万吨)、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 三、工作措施 按照市的规定,2009年减排指标未能完成的,将被评为零分,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将被评为不合格。围绕此合格目标,我区主要减排工作措施为: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减排责任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区政府已成立了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区环保局已设立了总量削减工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以及在新企业和其他排污企业是本地区、本企业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总量减排工作负责。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督促相关企业抓好总量减排。 (二)认真组织检查,督促减排工作 区总量减排办、区环保局每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总量减排工作检查,主要是检查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总量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年度减排计划落实情况。将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区环保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区环保局负责查处各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区监察局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因工作不力而未能按期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行为。 (三)调整管理思路,优化发展环境 切实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促进形成高增长、高效益、低排放、低消耗的增长方式。根据区“十一五”生态建设规划,将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类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开发建设规划必须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不得予以审批。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凡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区发改部门不得予以批准立项,区国土部门不得予以批准用地,区金融机构不得予以融资,区电力部门不得予以供电。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项目和产业定位涉及化工、印染、电镀的污染严重项目,应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予以上报。提高新上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现在起严格控制上报批准新建和扩建废纸造纸、漂染、制革、电镀等污染项目,争取设立造纸、电镀统一定点基地。今、明两年内,对我区现有的废纸造纸、漂染、化工、电镀企业继续实施专项整治,将分散的化工、电镀企业集中到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区)中。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以清洁生产为重点,推动企业内部循环,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底前,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政府核定限额的企业,实施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严格排放强度准入,支持和引导企业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技术和产品。鼓励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中水”。 (四)严格总量控制,落实减排任务 污染减排是今、明两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行政区域和流域污染控制相结合,排污总量、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治污项目相统一的原则,由区政府下达年度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并以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为手段,认真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完成通过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使污染“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一是区清源水质净化厂投产后,保障正常运营,日处理不少于4.5万吨,确保年削减COD1800吨;二是垃圾发电厂上半年动工;三是积极组织实施《隆都大排渠整治方案》和《城区一八排渠整治方案》;四是积极引导造纸、漂染企业学习污染减排技术及做法,减少废水排放量达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整治与减排;五是2009年底前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含1万吨),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六是依法关闭、淘汰列入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取缔无证排污、无照经营的印染、造纸、电镀场所。 (五)强化环境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总量控制,发放排污许可证,实行一证式管理。将企业总量减排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未完成达标排放任务的企业,责令其限产或停产,区环保部门在企业评优创先、项目审批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制度。通过开展突击监察等手段,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对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期间应实行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达标的,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对未按规定建设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利用COD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对全区 37 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天候监管,对恶意排污的企业依法实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致力保护水源,加强生态建设 加强饮用水安全和重点污染治理,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创建区生态文明村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和清洁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引导农村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经济要严格环保准入,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七)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鼓励节约资源,促进环境友好,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宣传总量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总量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积极创建生态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形成全民保护环境、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局面。 ***:一、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减排工作计划表 二、汕头市澄海区2009年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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