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177号建议答复的函
深龙华府函〔2018〕403号
A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
六次会议第20180177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锦花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文化体育场馆禁止出租给污染空气的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结合龙华区实际,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排查,龙华区目前现有文体设施未发现存在出租给污染空气企业的情况。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文体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街道文化站、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现有文体设施的统筹管理使用,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功能配置配备、服务质量等达标,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文体活动需求,给周边地区居民提供更舒适、更健康的文体生活环境。
近年来,龙华区加快打造“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先进、配套完善”的文体服务设施集群,大力推进文体设施建设。目前规划建设中的文体设施共14个,其中深圳书城龙华城、观澜体育公园、龙华文体中心、民治简上体育综合体已开工建设。在各大文体设施的规划中均按比例配备了一定的休闲娱乐场所和商业性配套场所,拟打造集体育竞技健身、文化休闲、商业娱乐等为一体的体验式大型现代化、综合性文体设施,满足群众更广泛的文化体育需求。
大型文体场馆普遍面临投资大、功能单一和运营维护费用高等难题。文化体育场馆通过租赁经营可以解决场馆日常维护需要的资金,是减少成本的一种简单运营模式。各重大文体设施建成后,我区将根据场馆特色、实际需求、先进管理经验等进行运营,涉及商业配套的,出租给一些为群众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活动有关的企业。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出租企业的经营,真正提升公共文体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文体设施真正为民所用。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