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我局遵照区委区政府《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深化政府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对照《龙岗区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及年内工作重点,将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并提出2015年工作思路:
第一部分:201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领导带头,强化宣教,全面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一)做好规划和保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干事创业纲领性工作纳入我局年度计划重点,全面部署、认真推进。年内,延续依法行政一把手主抓的做法,先后开展了依法办事自查自纠活动、行政执法自查活动、权责清单编制等,并充分保证工作人员和经费落实,确保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二)抓住关键群体,巩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基础。
围绕宣传与教育一体的思路,将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纳入《2014年龙岗区城管局普法工作方案》的重点,全面推进。一是局领导亲自主抓学法用法工作。局长多次主持廉政教育大会,带头组织警示教育,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学法大讲座亲自参与授课;局内处级干部积极参加法治思维培训,并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法院庭审现场旁听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二是结合年内工作重点,营造法治氛围。在我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权责清单编制中,发动了全局各科、所、队从法治角度对审批、处罚等业务进行严格比对和审查,有效地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依法处罚的自觉性。三是优化执法培训,切实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借助市局综合执法操作指引的出台,在上半年筹办了两期城管综合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改变过去 走出去培训实用性不强的问题,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由城管自己的专家能人授课培训;同时,利用龙岗区城管系统法制研究小组的定期例会以及每季度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在全区综合执法系统开展以职责界定、法律适用、案卷制作为重点的综合执法业务法制学习活动,有效地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搭好框架,抓好主线,全面推进机关工作法治化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抓牢行政管理的法律主线。
一是规范文件制发流程。2014年内,新制发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新起草区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遵循法制审查、局办会集体审议等规定程序,不仅有效期等要素齐备,更注意公众意见的征集与采纳。如新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龙岗区绿化管养考核办法(修订稿)》,在起草阶段即以座谈会形式,广泛听取各街道办、管养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6月,针对区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龙岗区巩固市容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聘请深圳大学进行专项评估,先后开展2次专题座谈会,在区、街、社区三级分组别深入调研、社科专家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如期提交评估报告。同时,对现存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区规范性文件保留2件、修改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8件。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议决后,按要求送区法制办备案,并在 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守行政决策的法律红线。
一是依托《龙岗区城管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的一贯做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局办会集体议决,议决全程由法制人员列席。重大决策事项如规范性文件、区政府交办的重要工程合同更需在议决前由法制科或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提升决策过程的公众参与度。公园选址、绿化环卫管理措施变动以及流动摊贩疏导等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事前都以座谈会、网络意见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仅以规范性文件评估为例,公众提出的8条意见全部在评估报告中得到了采纳。三是注重决策管理的专业度。目前已建立并落实重大事项事前社会风险评估、项目资金财务监管、合同审查等科学管理制度,如配合区环保局进行了红花岭垃圾填埋场的社会风险专项评估,并委托编制红花岭低碳生态环境园整治项目可研报告。目前相关报告已完成市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工程正进入详细设计阶段。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创新严守法制框架。
2014年,在市、区推行的转变政府职能精简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中,我局在2013年编制行政审批目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梳理、流程再造。对精简项目严格把握法律尺度,在法制框架内寻找最优解决方案,并推动后续法律手续的完善;对不能精简项目认真审查各环节的法律风险,合理压缩时限,提升审批效率。经过努力,本轮改革中,审批项目和办理时限均精简了50%。原有20项行政审批事项,或直接取消、或精简合并、或转为备案管理、或转为公共服务事项,精简至10项,精简幅度达50%;所保留的权责事项进行优化压缩后,平均承诺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较优化前平均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了50%。此外,作为区街权责划分试点区属单位,我局对在本轮工作中发现的区街权责划分问题点,主动协调,积极探索解决方案,目前已解决22项问题中的16项,为我区构建合理规范的区街权责划分体系起到了试验田作用。
三、严格管理,规范标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在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依法办事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案卷检查、强化内部监督等活动,自查自纠与督促指导相结合,切实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全面清理执法事项,规范法律适用和执法裁量。
一是结合权责清单编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我局三定文件,完成了执法事项的全面清理。上半年,我局集中区街两级综合执法线和林业执法线的业务骨干,通过分类收集、集中研究、分片负责、集中审核的方式,历时月余,完成了对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内行政执法事项的全面清理,并对相互包含事项、规范冲突事项进行必要的取舍,统一执法事项的表述。目前清理出处罚权477项、强制权26项,是我区执法事项最多的部门之一。二是初步明确了各执法事项的法律适用。针对已经清理出的具体执法事项,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适用原则以及上级法制文件精神,通过集中研究讨论,对处罚规范冲突问题进行了取舍,明确了各执法事项的法律适用,初步实现了处罚事项在种类和法律选择上的唯一性,有效避免了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适用法律的随意性和选择性执法。三是要求各执法队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按照行政处罚100%定额化的目标,进行了裁量标准修订的尝试。现已将我局修订文本送交市城管局,争取市城管局的最终审定。目前,裁量标准适用情况已纳入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的监督指标,亦是我局对各街道执法队绩效考评、案卷评查的重要指标。
(二)完善案件检查考评制度,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继《深圳市龙岗区街道执法绩效考评办法》对案件归档、案件检查、案卷评查进行明确规定,7月新出台了《案件内部评查规范(试行)》,结合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的特点,分种类、分环节、分情况,确定了两大类共计126项评查事项和具体评查标准,将办案流程和文书使用进一步规范化、固定化。同时,以往区局每季度下街道检查案卷的做法改为每月组织各队案审骨干集中评审。其具体做法:先由各执法队按案卷评查率100%自评自查,再由区局对照各队当月办结案件台帐按比例随机抽卷,并组织各队案审及区局人员按一案一表、逐项对照的方式交叉评查、集中点评、定期通报。通过这种案件评查与法制研究相结合的做法,全面提升了综合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不断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
一是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年内,已有4宗私宰案件作为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查处,1宗林业刑事案件因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由刑事司法转回行政处罚程序。该林业案件由市森林公安局移交我局后,我局依法及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二是适时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权威。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非法办学案,对该类案件制裁手段缺乏的现状有所改善。三是采用定期信息通报与点对点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市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已在私宰、余泥渣土、非法办学、黑煤气等重大事项管控领域的关联部门之间形成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执法配合的较为健全的联动执法机制。尤其是与公安部门已建立涉刑案件线索移交、重大案件查处方面的专项联络员制度,开展涉疆少数民族乱摆卖问题的执法协作,在执法保障、自然人信息查询方面的合作等。四是及时进行案件移送、线索移交。落实《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移送规定》,对执法查处中属于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亦按执法协作要求及时移交。如贯彻《龙岗区出租屋问题隐患排查处置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建立执法信息移交机制,对城管综合执法案件中涉及出租屋隐患的,在查处后及时将信息书面移交出租屋管理部门,强化后续监管力度。
四、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全面落实行政监督法治化
城管业务涉及民生热点、难点,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我局在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积极回应舆论监督、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主动强化机关内部的法制监督和执法监察。
一是按三定方案配齐配强内设法制科室,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外援,共同负责重大问题的法制审查。二是在落实过错追究、处罚听证、案件审核等行政执法规范化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如街道层面:各执法队案审科实现案件审查把关,专设各执法队执法监督科负责队内执法监察;区级层面:数字化城管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上级交办、他部门转办案件进行限时办结、电子流回放、回馈满意度考核等;执法监察大队设立专项监察台账,推行错时监察、督查督办案件红黄牌警示、重大案件现场***指导等机制。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公众监督诉求。
一是认真落实《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将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办理程序、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本部门财政预算等重要政府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 主动公开。年内编制的权责清单已于7月上线公布。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内容。新出台了《龙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公开城管执法领域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施办法》,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及我局官网对假冒伪劣和行政侵权的案件信息进行公开。推出了专题网页,主动公布公园、绿道、公厕等便民信息。三是扩大数字化城管社区试点范围。继2013年龙西社区试点后,2014年数字化城管在社区新研发了民生服务城管APP软件,并在布吉可园社区、南湾樟树布社区等10个社区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尤其是按照《龙岗区12319城管服务热线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每月每周的严格考核,围绕群众投诉热点、难点的***督办,快速处置,有效地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2014年我区数字化城管系统立案的城市管理案件172652宗,到期结案171297宗,结案率达99.65%。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2014年,我局接受群众来访19批次,受理信访件7437宗(其中通过12319受理的投诉6103宗),信访投诉案件到期办结率均为100%。针对红花岭垃圾填埋场周边居民还碧空净土的要求,在市、区领导的支持下创造性地提出建设红花岭生态环境园的整治方案,目前正稳步推进。
(四)精心组织复议诉讼案件的应对,积极配合司法监督。
重视并自觉落实法院或复议机关的指令和决定,尽力寻求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依法依规处理各种争议纠纷。年内,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宗,尚无新增行政复议案件。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城管执法人员与专业律师出庭应诉,目前尚未取得正式判决,年内亦未收到任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的司法判决或复议决定。同时,加大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自我审查力度,年内的提交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全数准予强制执行。
五、下沉重心,夯实基础,不断打造城管工作新亮点
2014年是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年。年内,围绕区委区府确定的美丽家园行动,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不断创新思路,强化管理,相关工作在各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突出普法宣传,全方位提升市民参与美丽家园热情。
围绕人民城市人民管、美丽家园齐共享的理念,努力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广泛发动,使美丽家园、大家城管变成了声势浩大的全民自觉行动。一是市民普法百花齐放。在陆续开展清洁龙岗月、森林防火宣传周、12319数字城管宣传日等普法例牌活动之外,又结合年内工作重点先后以建设美丽家园、垃圾不落地、控烟执法、犬类管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为主题,通过悬挂灯杆旗、派发温馨提示、编制宣传单张进行宣传。此外,制作了美丽家园行动专题片和公益广告,联合深圳侨报、龙岗电视台等部门设立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利用10个LED显示屏、3个立柱广告牌、龙岗大道沿线垃圾桶等喷绘,投放倡导文明行为的公益广告,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态势。二是抓住市民参与这个关键点,提升市民普法的实效性。在办文办事窗口、办事网站、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普法站点之外,通过社区走访等渠道加强市民对城市法规政策的直观了解,如我局组织的城管体验日、城管义务监督员活动;龙城街道执法队的我当一天城管体验活动;布吉街道的执法体验日活动、以校园学生为对象开展的城管进校园系列活动、城管小卫士实践活动,都取得较好效果。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管工作,如坂田街道经核实的市民有奖举报线索68条,发放奖励金额14.***万元;龙岗街道核发泥头车举报奖励7000元。
(二)下沉管理重心,多角度深入推进城管在社区。
按照管理重心下沉基层的思路,我区于2012年年底开始了城管在社区试点工作。经过2013年、2014年的大面积推广,目前我区已有106个社区建立社区城管所。区街两级城管部门在调配各种城市管理资源向基层社区聚集的同时,强化社区根据辖区实际主动创新的积极性。年内,通过社区走访、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城管在社区工作进行全面调研,优化措施,注意完善社区城管的监督考核机制。正是社区在六乱治理、执法协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14年全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前三季度在关外六区中我区始终占据前三位置,龙城街道更在关外25个街道中稳居榜首。
(三)稳步推进乱摆卖疏导工作,努力打造城市管理新亮点。
2013年11月,龙岗区出台《龙岗区流动摊档疏导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乱摆卖疏导试点。2014年,按照尊重现实、审慎推进的原则,我局一方面对试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调研,规范已建成疏导点,另一方面积极指导各街道执法队渐次扩大疏导范围,研究新增疏导点的可能性。目前,全区建立成15个流动摊档疏导示范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了3种疏导模式,疏导点周边市容秩序明显提升,得到了摊贩和周边居民的好评。2014年8月15日,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同志到我区调研,对流动摊档疏导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称龙岗区的探索走在了全市前列。流动摊贩疏导工作已被区委改革办列为2014年龙岗区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等市级主要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多次报道。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要表现在:街道执法队在执行区级城管执法部门下达的任务,人员投入和资源保障时常难以到位。其原因在于以下四方面:一是在人财物统一街道管理的体制下,无论任务是否属于执法范围,基层执法队一直将完成街道办的任务放在首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能力明显弱于街道;二是在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与城管执法机构合一的情况下,基层执法部门的精干力量主要集中在查违方面,城管执法方面人力投入明显不足;三是公车改革后,基层执法队伍的车辆配置不足,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比例严重失衡,执法效率难以保证;四是基层执法队伍人员调动频繁,流动性过大,整体业务水平尚不理想,处理复杂案件能力不足。
二、行政协调和执法协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的公安城管协作与《深圳经济特区综合执法条例》的设定尚有很大差距,亟待构建高阶位、可操作性强的公安城管协作制度。除打击私宰等个别重点工作事项以外,在一般性暴力抗法预防处置、当事人身份信息查证以及两法衔接等方面,协作尚不够紧密,公安城管联动协作覆盖面、及时性以及协作力度尚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部分可以采取刑事手段办理的案件无法正常立案查处。
二是城管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管理权与执法权的职责界限仍不够清晰,区级层面缺乏稳定有效的行政协调机制。目前城管综合执法包含了非法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午托班、二次装修、黑煤气等的查处,与教育、建设、安监等职能管理部门上有前后衔接关系,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高层次行政协调机制,如建筑废弃物缺乏职能管理部门的源头治理、正规受纳场容量不足、联单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单靠城管部门的后段执法,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加之对城管考核集中于案件处理等显性指标,基层执法队伍为了避免被追责,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耗费在这些前端管理上,难以提升执法工作的专业性。
第三部分: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我局将本着巩固、提升、创新的思路,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创新模式为突破口,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为目标开展如下工作:
一、巩固2014年权责清单编制的工作成果,进一步理清城管部门与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界限,在全区综合执法系统中明确权责界限的清晰图表,强化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加强与市城管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市局对权责清单编制成果尽快审定,构建稳定而有说服力的权责图表,有效改善基层执法面临权、法纠缠不清的局面。二是开展系统化常态化的业务培训,让城管干部职工都能对城管执法系统的权责边界有清晰的意识,自觉树立并贯彻依法行政的理念。
二、在2014年良好执法态势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执法实效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突出市容考核与安全生产两大主线,通过强化日常执法、实施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城管管控领域平稳有序。二是继续推动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监督考核、强化法制指导,扭转基层执法队伍重整治轻执法,重效果轻程序的理念,解决调查取证粗糙等现实问题,稳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三是通过开展区街两级的常态化培训交流,完善普法教育的良性运作机制,巩固并提升城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水平,并在本部门能力范围内尽力改善执法资源保障问题。
三、深入推进城管领域的管理创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成效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依托2014年调研成果,及时调整创新管理措施,改进运行模式,进一步深入推进城管在社区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乱摆卖疏导规范化程度,灵活推进,根据情况适当增加疏导点的数量;三是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动公安城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顺畅的区级行政协调机制,完善两法衔接,积极配合市局完善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的升级,全面提升辖区城管管控领域管理实效。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