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市于4月6日提前进入汛期,针对今年汛期影响时间偏早偏长,风险偏高的特点,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根据《区安委办转发
一、认真做好短时强降雨、雷电大风防御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部署、落实各项防汛防风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短时强雷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绝不可掉以轻心。
二、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汛机构,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进一步梳理、落实应急处置装备、物资、队伍保障,并广泛开展预案宣传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不漏岗、不断班,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要加强汛期监控,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排除险情并疏散、撤离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区质监站、区安监站要各司其责,强化重点部位风险防控,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工作。区质监站应根据我区在建的基坑安全状态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基坑质量安全例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每个基坑指定一个监督员专门***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确保汛期基坑安全。
四、各单位要加强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安全;并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避免在暴雨、强风天气下进行攀登、悬空等类型的高处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五、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防汛安全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围墙管理,做好修缮加固工作,特别是加强地处河道、山坡、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工棚、围墙的监控和管理,对临时建筑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应组织人员搬迁到安全地段,并报告上级部门,防止坍塌事故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罗倩,联系电话:265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