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住建函〔2017〕140号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318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质量的提案
案号:20173180 类别:提案
郭子予,朱利霞,周英雄,郑伟琴,赵鹏,熊忠香,萧燕珍,苏河平,杨慧,王李娜,钟慧红,王伟,刘芳琼,陈尚杰,郭畅元
深宝住建函〔2017〕140号
B
尊敬的郭子予、朱利霞、周英雄、郑伟琴(等15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各街道城建科下设一个物业组,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事务。物业组都是1+N模式,即一个在编人员加上若干个聘用人员。
二、《
三、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我局将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探索把业委会作为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从而解决业委会的法人地位和独立账户问题的可行性。
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业委会成员资格做了明确规定,我局将按照法规规定,鼓励公信力高、社会责任感强、文化层次高、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的业主参加业委会成员选举。
五、我局计划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对业委会日常运作,履职行为规范化,要求业委会委员履职前要签廉政承诺书,届满离职后要进行离职审计,防止腐败。
联系人:何江波
电 话:27785917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