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延长物业服务装饰修缮类项目预选采购事项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预选供应商资质有效期变更情况的公告》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延长六大类预选项目履约服务期限和新一轮招标时间安排的公告》,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物业服务、装饰修缮类项目预选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物业服务类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通知精神执行,我区将物业服务预选按原有预选方案执行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我区装饰修缮类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通知精神执行,现将我区装饰修缮类预选项目服务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三、本通知印发前,各单位仍按照原文件执行,实施预选采购的物业、装饰修缮类项目,仍按原规定办理验收、支付和报账手续。
四、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南山区财政局或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反映,电话:26662572(区财政局);86673813(区采购招标中心)。
五、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1:《关于物业服务预选供应商资质有效期变更情况的公告》.docx
***2:《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延长六大类预选项目履约服务期限和新一轮招标时间安排的公告》.docx
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