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V27油气站土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V27油气站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该土地已挂牌出让给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建设V27油气站,位于南水作业区环岛中路东侧,面积共4615.9平方米,土地挂牌出让前需完成地块平整工作。土石方回填工程量8650.300立方米,由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预算编制。预算综合单价32元每立方米,拟下浮至27元每立方米,总价为236000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招标。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10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招标金额 | 236000元 |
招标条件 | 机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非独立核算外地建筑企业需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以市住建局登记名单为准) 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040曾工 135****0850 陈建航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2.36万元现场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市外企业须出示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不能作为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凭证。 7、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市外企业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的需同时加盖总公司法人章和我市独立核算法人机构法人章)并交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存档。 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备注 | 1、 2013年10月24日14时-14:30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 履约保证金2.36万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4、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