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概算的批复
珠香发统概〔2017〕59号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现就该工程的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南湾片区,对北山排洪渠进行截污整治。新建北山排洪渠D800污水截污干管699m,其中钢筋混凝土管466m,Ⅲ级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管233m;新建截污支管约108m,渠道清淤约2200m3,截污井(槽)6座。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及恢复工程、污水工程、排洪渠清淤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统〔2017〕200号)。
(二)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7年11月设计的《北山排洪渠截污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图纸。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及相关计价规定等。
(四)人工、材料价格参照《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0期价格,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063.04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表),其中:建安工程费85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74万元,预备费49.75万元,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8.33万元。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区财政局审核,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控制总投资。
(二)本项目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本阶段暂按申报金额计取,下阶段请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3号)等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总体造价经济指标偏高,下阶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控制造价指标和工程投资。
(四)本项目涉及树木迁移,请建设单位按照《珠海市城市树木迁移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珠市政林业〔2014〕101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树木迁移工作。
(五)本项目工程勘察费、测量测绘费均为暂估价,请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勘察工作,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