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召开全区政府采购财政及报账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业务行为,强化财经纪律,提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各单位财政工作业务水平,3月7日,区财政局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财政及报账业务培训会议。全区各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报账员和政府采购员共300余人分两批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财政局黎希建副局长主持。
会议先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周斐同志重点讲解了2012年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内容及2013年政府采购业务问题解答,接着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杨素芬主任对2013年报账业务进行了重点提示,随后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股丁平股长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作了说明和操作讲解,再由区财政局黎希建副局长对“三公”经费管理改革进行说明。
会议强调,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单位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和采购效率。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较大,为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出现贿赂、造假等行为,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并形成财政、纪检、审计和社会公众等多方位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先斩后奏、化整为零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报账业务,严格规范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单位获得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除有文件规定可以发放到个人外,一律不得发放到个人。所有餐费单、酒类、土特产及食品等购置单,一律列入公务接待费核算,不得从其他渠道列支,当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不得突破年度控制数。三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在2012年我区公开16个部门预算信息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实现全部单位公开。区财政局还编制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表格样式供各预算单位参考。同时,与区信息中心配合,积极促进各单位及时在区政府及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四是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珠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把“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纳入机关单位管理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会议最后还对区城管养护站所经费细化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为期一天的财政、财务业务培训会,时间紧凑、内容丰富、讲解清晰,提高了各单位对规范财政业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我区财政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