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福田区人民法院与仲裁委于7月20日共同举办《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我区副区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孟漫,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新哲,区人力资源局林伟斌副局长、王涛副局长出席本次活动。区人民法院(陈新哲院长代表)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孟漫副区长代表)签订了《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劳动争议解决领域的又一次创新探索。合作备忘录确定了联络员、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和联合培训等五个方面的合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明确裁审衔接的具体形式,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法律适用一致、程序衔接规范,有效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快速化解。
孟漫副区长还在陈新哲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考察智慧法院成果、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并就构建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举行座谈会。会上,与会人员开展了卓有成效地交流。孟漫副区长对于加强我区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畅通联系,统一裁审标准。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仲裁院要主动跟法院沟通学习,畅通联系渠道,进一步明确裁审衔接的具体形式,逐步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程序衔接规范;二是加强协作,提高办案效能。双方要加强协作,互相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和联合培训三制度,共同提高办案效能;三是开展宣传,优化法治环境。双方同意每半年将联席会议形成的成果总结整理成册,作为向辖区政府、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的素材,不断优化法治环境,共同推进福田法治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