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第四执法检查组到县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第四执法检查组于6月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元带队,赴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的方式,共实地查看了4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涉爆粉尘企业1家,金属冶炼企业1家,共发现问题28项。重点检查了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日常监管情况;岗位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成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照检查重点内容对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开展了询问,共询问问题24项,各相关职责部门分别进行了答复。执法检查组对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进行了肯定, 执法检查组强调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人员素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