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联合开展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6月23日至25日,由市环保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区环保局、高栏港派出所和市环保局监察分局五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摸清使用单位的现状,排查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和现场核对的方式,对辖区内涉及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确保无遗漏,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数据,重点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送贮及备案情况。通过对辖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9家企业检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数量、证、帐、物相符,辐射防护设施,放射源安保设等措施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令 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及《关于珠海市辐射项目环境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珠环〔2009〕32号)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