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各计生兼职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区《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福人口计生组办[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工作要求
开展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要在不断总结历年专项活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街道本辖区人口计划生育实际,扎实有效地进行。今年要注意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专项活动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针对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今年专项评估方案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二是专项活动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相结合,加强与流出地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互,创新协作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攻坚工作,街道要选定一个流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专项活动与加强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广东省人口计生新系统统计数据,特别是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要全面清理核实全员流动人口信息,与辖区医院、社康中心、学校、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协作,切实做好当年流动人口出生信息核对工作;四是专项活动与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宣传服务活动,最大范围地落实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优先优惠、奖励优待等政策。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毅(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何 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继军(香蜜湖派出所所长)
成 员:于会泳(街道办公室主任)
李雪萍(街道计生科科长)
陈进光(街道租赁所所长)
王巧霞(香岭社区工作站站长)
廖伟红(竹林社区工作站站长)
邓秀兰(香安社区工作站站长)
邱飞帆(竹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易洪刚(农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黎少强(东海社区工作站站长)
詹旭红(香梅社区工作站站长)
张静华(香蜜社区工作站站长)
三、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
(一)由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项活动工作动员会,按照省、市、区的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该项工作。
(二)成立街道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和人、财、物到位,特别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政策。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次专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可结合实际,开展优生惠民工程、《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宣传服务工作,统一制作宣传册,作为专项活动使用。
第二阶段:清理清查和自评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一)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商铺、市场等重点地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组织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活动,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二)街道从计生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专项活动集中服务宣传品印制和奖品购置,每个社区安排1万元。
1、开展计生技术专项活动集中服务。街道在积极做好日常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至少1场集中服务活动,地点可设在人群较集中、影响面大的社康中心。此外还可结合实际开展***入户或联合辖区单位进行查环查孕以及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服务,想方设法改变查环查孕率、持验证率、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等偏低的现状。如需要区计生服务中心要安排流动服务车在活动期间进行流动服务,街道服务站可协调区计生服务中心安排。
2、街道开展宣传专项活动集中服务。利用区卫人局统筹安排的时间,安排1场专项活动集中服务,开展查环查孕。采取以区计生服务中心和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主、社康中心配合的形式,原则上街道组织一场,区卫人局负责提供部分活动奖品、宣传资料,各街道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提供场地、人员安排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等后续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要积极联系区计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照街道的安排请示派人员参加,具体协调向区流管办和区计生服务中心联系。
(三)加强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政策协调通报、案件协调会办等协作制度,竭力解决畅销避孕节育措施、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三难”问题。
(四)各计生兼职单位要积极行动,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治理常态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
1、出租屋管理、公安、卫生、民政、人力资源、教育等部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纳入基层工作制度和履行把关职责,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计信息会商制度。
2、房屋租赁所要督促和落实各综管所、站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使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和准确率达到要求,并将有关计生信息及时通报计生部门。
3、学校要严格按照市“1+5”文件要求,履行把关职责,落实《关于在核查学生家长计划生育证明工作中的几点意见》(福人口计生组办〔2010〕23号)精神,落实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计划生育工作。
4、公安、出租屋、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按照今年签订的计生责任书要求,做好职能落实工作,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同时注意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迎接检查。
街道办事处将计生兼职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兑现奖罚。
(五)街道计生科要深入基层加强对专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街道计生服务站积极开展免费技术服务和主动***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这一阶段,省、市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将组成抽查组到各地检查评估(评估方案另发),结果将纳入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因此,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准备好有关材料、数据及统计报表,制定各种切实有效的迎检措施,各兼职单位也要作好相应的汇报准备,迎接省、市检查。
四、注意事项
为迎接省、市、区专项活动评估验收,街道也将组织专门的督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依据。请各社区工作站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和《2013年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一)、(二)》电子文档报街道计生科。
***:1、《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福人口计生组办[2013]3号)
2、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13〕57号)
3、关于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粤人口计育办明电〔2013〕1号)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