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力做好农产品产出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严格实行辖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的责任体系,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区级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全面协同监管。明确由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商务、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产地环境监控。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全面建立了生产经营责任承诺制,由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了质量安全内控制度,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建立了快速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四是逗硬查处违纪。开展了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反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出动车辆160余辆次、执法人员520余人次,对全区240个农资经营门店、摊点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农资摊点6个,查处种子、农药等违法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