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警方表彰6家先进旅业单位
旅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与入住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福田警方根据辖区部分旅业单位暴露出来的实名登记、内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症下药、综合施策,采取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履行治安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异常情况处置”工作机制,健全有奖举报、群防群治奖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全区旅业治安管控取得明显成效,市民群众住宿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为进一步激发旅业业主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8月29日下午,福田公安分局组织辖区220余名旅业负责人召开全区旅业落实主体责任表彰现场会,分局副局长李林杰及治安科、沙头派出所相关领导、民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区旅业治安概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为6家先进旅业单位颁发了奖状及奖金。沙头派出所副所长王玥作经验介绍;旅业代表新大洲酒店负责人分享了今年以来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报告异常情况22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9名的工作经验。
会上,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林杰深入分析辖区当前治安形势、旅业治安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号召旅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完善、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
据悉,今年以来,福田警方通过严格执法,已处罚违规旅业74家、取缔无证经营旅业45家,有效促进了旅业主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旅业违法犯罪,其中仅沙头派出所辖区旅业就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31起、核实查处28起,拘留违法犯罪人员53名。针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主任责任的先进个人,福田警方已分15批次发放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