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中高中部学校南门人行过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三中高中部学校南门人行过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城市政字〔2011〕214号)收悉。三中高中部学校南门人行过街设施工程是根据市公安局对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为消除学校周边路段行人过街安全隐患而提出的,实施该人行过街设施非常必要。根据《关于研究我市主城区人行过街通道及路口改造等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第9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三中高中部学校南门人行过街设施工程位于梅华东路第三中学校门西侧,过街形式为人行地道,东西向横穿梅华东路,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净宽6m,地道内部高2.65m,完成后内部通行净高2.6m,顶板厚度为0.5m,底板厚度为0.6m,侧墙厚度为0.45m,地道出入口单侧分别采用人行步梯及无障碍通道,相对地道主体对称布置,步梯两侧各设0.5m自行车道,坡道两侧设置扶手,墙顶设置安全护栏。工程内容包括人行地道结构及基坑支护工程、铺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及通风系统、管线工程及安监工程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403万元,其中建安费810万元,二类费130万元,管线迁移费373万元,不可预见费9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三、接文后,请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环评等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完毕。
五、项目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人:邱远生,联系电话:2120780)
主题词:基建 市政 交通 批复
抄送: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
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消
防局,本局投资科。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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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 ||||||||||||||
珠发改建招核[2011]35号 | ||||||||||||||
建设项目名称:三中高中部学校南门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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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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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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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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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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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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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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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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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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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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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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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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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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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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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