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南方都市报〉曝光我市黑停车场乱象整治情况的报告的函
市舆情中心: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对我市停车场混乱现象作了报道。6月13日我局接到你中心转来的重要负面舆情,我局非常重视,从13日起立即组织多个检查组对报道中涉及的停车场收费问题进行了检查;6月17日我局牵头,组织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城市监督管理局、法制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拱北口岸综合管理办公室、拱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区(经济功能区)物价部门,召开了加强停车场管理协调会议;6月20日,我局将牵头组织对擅自经营停车场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现将《〈南方都市报〉曝光我市黑停车场乱象整治情况的报告》报送你中心。
***:《南方都市报》曝光我市黑停车场乱象整治情况的报告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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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都市报》曝光我市黑停车场乱象的整治情况报告
市舆情中心: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对我市停车场混乱现象作了报道。6月13日我局接到你中心转来的重要负面舆情,我局非常重视,从13日起立即组织多个检查组对报道中涉及的停车场收费问题进行了检查;6月17日我局牵头,组织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城市监督管理局、法制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拱北口岸综合管理办公室、拱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区(经济功能区)物价部门,召开了加强停车场管理协调会议,共同商讨如何解决擅自经营的停车场问题。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13—16日我局联合香洲区和斗门区物价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南都报涉及的6个停车场进行了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2家停车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停车场正在进行立案调查,相关停车场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情况已进行了整改。
(一)关于珠海友汇商贸有限公司和置地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口岸地下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基本情况:这两个停车场均属于政府定价的停车场,2007年经市物价局批复。去年以来,我们经常接到有关友汇商贸有限公司口岸地下停车场乱收费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投诉,我局对其进行了多次检查和行政处罚。
检查情况:连日来我局检查组通过暗访、明查发现,置地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已进行了明码标价,友汇商贸有限公司的口岸地下停车场有一个入口仍没有明码标价,通过调取两个停车场的电脑数据,均未发现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对友汇商贸有限公司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已立案检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于15日再次到现场落实了整改情况。
(二)关于拱北来魅力假日酒店停车场收费问题
基本情况:该酒店停车场收费是实行市场调节价,15分钟内免费,小型车辆平时每小时10元,24小时封顶220元,节假日每小时12元,24小时封顶240元,有明码标价。
检查情况:该酒店停车场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未取得市市政园林与林业局的经营许可,检查组已责成酒店管理方尽快到市政园林部门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
(三)中邦艺术酒店停车场
基本情况:该酒店停车场虽然设置了停车位,但没有封闭管理,免费提供给工作人员和在酒店消费的客人使用。
检查情况:我局检查组到现场暗访时发现,该停车场虽然设置了停车位,但没有设闸,当时值班的保安也说不收停车费,是酒店自用的;随后执法人员亮证检查,酒店负责人说明了停车场的用途,只是提供给工作人员和在酒店消费的客人免费使用,若是个别保安擅自收费的,一经查实必会严肃处理。执法人员当场向酒店方宣传了我市停车场的管理政策。
(四)关于沿河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基本情况:沿河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3年经香洲区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为1小时2元,24小时内收费不超过8元。
检查情况:我局与香洲区物价局对该小区停车场进行了联合执法,实际情况是:该小区停车场从2012年底开始收费,由香科物业公司管理,实际收费标准为:1小时1元,过夜车5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停车收费公示不规范,已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香科物业公司尽快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五)关于斗门区井岸镇步行街与朝福路交叉口附近的停车场收费问题
基本情况:该停车场属商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一天封顶30元,负责开发步行街的开发商有工商执照,十多年前规划时政府部门也认可该停车场。
检查情况:斗门区物价局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该停车场收费公示较模糊、不规范,也没有办理停车场经营资质。检查组已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停车场尽快重做规范的公示牌,并到市政园林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二、我市停车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南方都市报》曝光我市黑停车场乱象后的专项检查,及我局的日常检查,目前我市停车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擅自经营的黑停车场多。这次南都报涉及的6个停车场,有3个是未经市政园林部门审批的,另根据我所对处理投诉的初步统计,截止到今年3月份,擅自经营停车场有39家,实际情况会更多,其数量超过正式批准经营的停车场。无证经营的停车场,大部分没有收费公示,收费标准随意性很大,不同人收费标准不一样,一天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我局在处理投诉时一般是协商退款,但无权取缔,导致无牌无证经营停车场越积越多,市民特别是外地车主意见很大。
(二)商业场所的停车场收费目前仍执行市场调节价。如拱北口岸地区所有的宾馆、餐饮、商场、娱乐场所等商业场所的停车场收费目前都是自主定价,大多数收费每小时为10-20元,每天的收费为200元至300元不等,由于收费差别过大,车主与停车场经常发生纠纷,特别是在拱北地区停车的车主很多是市外的,影响很不好。
三、规范我市停车场经营管理的建议
根据6月17日上午我局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停车场管理协调会议精神,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经营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今年是我市创文的关键一年,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同时各部门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宗旨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问题。针对目前我市停车场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停车场的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
根据《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以及市法制局《对〈关于明确非法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相关问题的函〉的意见》(珠府法[2013]748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
1、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停车场行业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市住规建局负责停车场规划的指导、协调与平衡,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的制定以及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3、市物价局负责停车场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与道路连接的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设定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擅自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5、市城市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临街商铺门前擅自设置代停车设施和使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6、拱北口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打击拱北口岸地区强行拉客停车,配合相关部门对拱北地区停车场的行政执法,以及做好拱北口岸地区停车场信息相关宣传工作。
(三)开展一次查处擅自经营停车场的联合执法
6月20日下午,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法制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拱北口岸综合管理办公室、市交通局等部门参加,对目前问题最突出的拱北口岸地区擅自经营的停车场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停车场。
(四)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要尽快起草制定我市的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更好地贯彻落实《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五)市物价部门加快制定《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公布商业场所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
(六)加强宣传。在拱北口岸地区主要路段设置停车场宣传广告牌,滚动显示周边停车场停车位信息,准确指引车主合适选择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