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继续推进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公司:
2010年以来,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
一、提高认识,巩固成效。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到推进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工作打造成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把推进工作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相结合,在前三年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做到组织领导机构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措施更实,工作成效更好,巩固前三年推进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推进工作质量,确保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逐步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2013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我局《关于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通知》(深南建燃[2013] 6号)和区安委会制定的《南山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安[2013]1号)要求,切实做好企业(含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下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通过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厘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底数,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开展自查、自改和自我提升。各公司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法、步骤和要求开展到位,收到实效。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企业信息库的建设是推进工作的重要基础,2013年要把完善信息库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解决企业基本信息、分支机构设立(撤销)、从业人员、重要设施设备等重要信息填报缺项、漏项、不实、不全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息系统企业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动态。各公司要按要求向我局和区安委办依时填报相关信息,依时填报《南山区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月报表》。
(三)配足配齐安全主任。安全主任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者和监督者,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公司要切实解决安全主任配备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或安全主任数量不足;二是未按规定对安全主任的配备情况报送我局和区安委办、所在地街道办备案或安全主任离职、更换后未及时重新备案;三是现有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名或培训,但尚未取得安全主任资格证;四是部分安全主任业务水平和能力仍有待提高。各公司配备安全主任的情况(人数、姓名、资格、聘书或任命文件)应于3月底前报送我局备案。
根据区安委办的通知,原实行的《安全主任工作月报表》改为“安全主任半年工作述职报告”。各企业安全主任应于本年度7月15日、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向我局和区安委办分别提交安全主任半年和全年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督促安全主任履职到位。
(四)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是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作为2013年推进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一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工作,每季度向我局和区安委办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表、台帐。台帐中对上季度反映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必须循环报、动态报,直到隐患整改到位;三是要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审查,重点检查报表是否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企业报表与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对应、企业是否对照隐患排查治理指引要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个季度以上报表均为零隐患的企业,现场核查率必须达到100%,对报表与台帐不符的或上报零隐患但经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约谈其企业负责人,并对安全主任在曝光台中通报批评。
(五)开展“创建平安南山”活动。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创建平安广东,创造幸福生活”活动后,我区“创建平安南山”活动正在展开。各公司要将这一活动纳入推进工作。一是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创建平安广东简明问答》等相关文件和宣传报道文章,广泛深入地向员工宣传“创建平安南山”的内涵、目标和主要内容,组织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筑“全民创安”工作格局;二是要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全力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平安企业(公司、场所、站、点)”,构建行业、公司、场所防控网,强化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创新手段,强化措施。
推进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和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方法和措施,真正“急起来、动起来、好起来”。
(一)加强宣传培训。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推进工作氛围。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主管部门将认真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强化告知的效能、效果,企业收到告知书后必须向政府部门和员工做出公开的安全生产承诺。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短信提醒、提示功能的作用,减少中间环节,重要信息的提醒、提示直接发送给企业负责人。
(二)充分发挥约谈、警示、曝光制度的作用。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南山区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曝光制度的通知》(深南安办[2012]39号)要求,采取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督导推进工作,并落实约谈、警示、曝光的后续跟进工作;对推进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和个人及时通报表扬;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推进工作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迟报、漏报、不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企业行政处罚率要达到100%。要扩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影响面,做到处罚一家,规范一批,教育一片。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