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成绩斐然
日前,省普法办印发《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普办〔2014〕12号),珠海市被评为全国先进城市,金湾区被评为全国先进区,斗门区司法局蔡基生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
2011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划部署,珠海紧紧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创建文明法治城市为目标,科学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六五”普法全面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立足全局规划部署,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社会稳定有序。紧扣珠海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启动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法制宣传工作持续有序运行;服务民生重点工程,组织开展事关战略实施的系列普法活动;依托综治信访维稳,开展以化解各类矛盾提高安全幸福感的各类普法活动。二是明确依法治理目标,建设尊法守法良法善治的法治珠海。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和用法,提高依法执政施政能力;坚持立法普法并重,教育引导先行,提高地方法规的实施效果;积极开展法治县区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三是围绕创建文明珠海,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专项普法统筹推进。开展全民公德教育,成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新支撑;开展“万名干部入万家”创文大走访活动,成为提升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的新举措;组织“文明珠海、法治社区”创文普法活动,成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的新平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针对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宣传活动,成为提升文明珠海知晓度的新载体。四是注重法治文化培育,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和法律传播途径,开发一系列法律文化产品,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公民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表达自身利益诉求。
2013年8月5日—6日,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伟发同志为组长的检查督导组莅临我市检查督导“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对我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总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珠海普法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相吻合,富有珠海特色,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希望在立法创新、法制宣传、法治建设,依法执政以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继续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