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工作暨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玄武中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德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工作暨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教师(不含副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共青团和少先队负责人、德育主任、校(园)级领导(校长、园长、书记和德育工作分管领导)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在职在岗的德育专职人员。
获得过“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以下简称“区德带”)拟评选30名左右,其中,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和幼儿园带班教师占评选总额的70%,其他人员占评选总额的30%。
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以下简称“市德带”)推荐名额12名。
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向中小学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倾斜。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学段的平衡。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学生,倾心德育工作,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在践行师德师风和开展德育工作中实绩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产生较好影响的,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二)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敬业精神,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凡有违反《准则》《办法》行为的不得参评。荣获师德先进表彰者优先推荐。
(三)申报“区德带”者须在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德育教科研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其中,申报班主任教师类型的候选人需近两年连续从事现任工作。
申报“市德带”者须在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8年(德育教科研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事德育工作满8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其中,申报班主任教师类型的候选人需近两年连续从事现任工作。
(四)申报“区德带”的中学教师原则上须获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市德带”的高中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须获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申报;初中、小学、学前教育阶段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须获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五)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2018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
(六)德育理论和业务水平高。有系统、扎实的德育理论基础,熟悉德育工作政策、规律和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班级管理、德育课程实施、家校(园)共育等德育工作知识技能,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七)德育工作实绩突出。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行政管理、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家社共育、德育教科研等方面成绩优异,指导和推动区、校(园)德育工作形成特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具体要求为:
1.班主任教师(幼儿园带班教师)。所带班级的常规考核在校(园)内稳居前列,班级整体教育质量优异或推进显著;在校(园)、区、市及以上各类班集体评选及考核成绩优秀;在校(园)家社共育、帮助有特殊困难学生成长方面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所带班级近五年来无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获得“优秀班主任”或在市、区级及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学前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在所申报类别序列内优先推荐。
2.德育管理者。在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各类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及教师好评;在学校德育工作整体筹划和实践推进、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德育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举措、效果良好;在幼儿园保教管理、主题活动设计与实施、队伍建设、教师园本研修等方面有创新,效果良好;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所在校(园)在区域校(园)发展水平考核的德育评估中位居前列;所在校(园)近五年来无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在校(园)获得过“南京市学校德育创新奖”、立项市级德育专项课题或积极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项目者优先推荐。
3.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学校或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发挥重要的组织与协商作用;对学生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成效明显。所在校(园)获得过“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或“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者优先推荐。
4.德育教科研人员。积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符合德育实践的教科研和管理工作,至少有2项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应用,指导德育工作实践。积极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项目者优先推荐。
(八)德育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德育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能掌握德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德育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
申报“区德带”者,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心理健康教育课2节及以上,或区级以上德育讲座2次及以上。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撰写案例或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独立发表在正式刊物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案例或论文评比中获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德育教科研人员至少须有2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期刊上。
3.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德育科研课题与项目,组织主编并正式出版的德育有关教材(幼儿园社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案例汇编、经验推广等资料的撰写;或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德育类学术著作。
申报“市德带”者,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心理健康教育课4节及以上,或区级以上德育讲座4次及以上。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撰写案例或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独立发表在正式刊物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案例或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德育教科研人员至少须有2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期刊上。
3.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参加市级及以上(幼儿园原则上放宽到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德育科研课题与项目,组织主编并正式出版的德育有关教材(幼儿园社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案例汇编、经验推广等资料的撰写;或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德育类学术著作。
(九)示范带头作用大。有计划地对青年教师进行德育工作指导,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每学年听被指导青年教师班会课或有关德育活动不少于8节(次),且被指导教师进步明显。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级德育研训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或德育中心组,定期开展活动者优先推荐。
四、申报类别
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工作暨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同步进行,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可在申报表“申报类别”栏选择任意一个类别(“区级”、“市级”、“市区兼报”)进行申报。已被授予“区德带”或“市德优”称号的老师只能申报“市级”类别。
五、评选程序
(一)学校(单位)提出人选。各学校(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评审、德育工作实绩考核、民意测验、满意率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5%)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2023年3月29日(周三)前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报送候选人申报材料。
(二)区级初评推荐。区教育局成立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
1. 材料评审(200分)。评审组于2023年4月初对个人申报材料及德育工作绩效进行评审和赋分。
2. 笔试(100分)。包括师德、相关文件政策、德育专业基础知识、德育基本理论及应用等。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4月6日,考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根据材料评审及笔试考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100分)。主要围绕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过程中真实教育情境进行解析、理论阐释、陈述自己的见解与做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说明: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 分)者取消资格。
(三)区教育局审定。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笔试、面试等程序,综合排名确定市、区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拟推荐“市德带”人员进行全面考评。经区教育局通过后,对拟推选“市德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送市教育局。待“市德带”结果公示后,再行公示“区德带”名单。通过区评推荐,参评“市德带”的12名推荐候选人,若最终未通过市评,予以认定区德带,认定人数包含在原定评选名额30 人之内。
六、荣誉及待遇
(一)最终当选的“区德带”,由玄武区教育局授予“南京市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南京市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同等待遇。
(二)最终当选的“市德带”,由南京市教育局授予“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同等待遇。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须按照《“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管理考核指导意见》(宁教宣德〔2018〕14号)要求,参加各级考核评价。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本校(园)德育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幼儿园带班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办学品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本次市区同步推荐不设指标数,但各校(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充分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注重德育工作实绩,注重班级教育。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在评选过程中,严格遵守评选纪律,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中明令禁止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在评选中,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荣誉,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以及实施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校(园)推荐的候选人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
1.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 推荐人员公示要求
3. 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暨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申报表
4. 推荐人员汇总表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1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申报表2份及汇总表纸质稿1份(见***3、4)
2. 工作经历证明:德育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3.学历与职称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级别证明。
4.综合表彰: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证明及2018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德育工作实绩证明材料(含各类比赛获奖证书)
6.德育科研证明:
(1)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德育讲座的证书(证明),幼儿园教师园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证书。
(2)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德育论文、案例获奖或发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封面、扉页、目录及发表页)。
(3)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参加德育科研课题与项目,组织主编并正式出版的德育有关教材(幼儿园社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案例汇编、经验推广等资料的撰写;或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德育类学术著作材料。
1.示范指导: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听被指导青年教师班会课或有关德育活动记录及证明材料。主持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或德育中心组证明材料。
2.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等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3.候选人师德师风及廉洁从教从业情况证明。
4.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1.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均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以上申报材料的相关证明均需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第六大类德育科研证明材料需同步提供原件附在材料最后。
2.各校(园)于2023年3月29日(周三)16:30前将申报表(见***3)和汇总表(见***4)电子稿以学校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xjxjpc2014@126.com;3月30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按十大类分类整理(请自行打印封面及目录)一人一盒(以申报表首页作为材料盒封面),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南二楼最东边)。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
***2
公 示
根据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初评审核,拟推荐 同志参加 (选填:区级、市级、市区兼报)“德带”评选,评选类型为 (选填:班主任教师含幼儿园带班教师、德育管理者、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该同志德育工作成效如下:(成效评定由学校填写,需涵盖评选条件中的九方面内容,重点突出对其德育工作实绩评价)
该同志测评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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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验情况:总投票 人,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支持度为 。
学生、家长(或接受辅导者)满意度:总接受问卷 人,其中满意 人,不满意 人。弃权 人,满意度为 。
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 联系,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
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暨
第四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申报表
申报类型 | (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德育管理者) |
申报类别 | (区级/市级/市区兼报) |
姓 名 | |
学校(单位) |
玄武区教育局制
二○二三年三月
填表说明
1.从事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德育管理、德育教科研等工作情况:需详细列出从事德育工作的起止年月,如2018年9月-2020年6月,担任班主任/......;
2.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德育讲座情况(或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德育竞赛中获区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1)各种机构邀请的讲座、活动等不列入内;
(2)省教育学会举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报社等媒体联办的论文获奖不列入内;
(3)德育管理者可列入学校的集体奖项;
(4)幼儿园可列入教研组相关奖项。
3.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德育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1)学科类论文不列入内;
(2)论文的内刊、增刊、套刊等都不列入内。
以下内容由候选人填写,学校审核
一、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 取得时间 |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位 | 最高学位 取得时间 | ||||||||||||
教龄 | 现任党政职务 | |||||||||||||
任教班级 | 任教学科 | 班主任 工作年限 | ||||||||||||
职称 | 评聘时间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申报类型 | (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德育管理者) | |||||||||||||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 ||||||||||||||
二、德育工作情况 1.从事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德育管理、德育教科研等工作情况 | ||||||||||||||
起止时间 | 任职班级或担任职务 | 工作内容/项目 | 工作绩效 | |||||||||||
2.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等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 ||||||||||||||
时间 | 地点 | 服务内容/项目 | 服务对象及人数 | 服务时长 | 组织单位 | |||||||||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开设区级及以上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德育讲座情况(或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德育竞赛中获区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 ||||||||||||||
时间 | 地点 | 课题或内容提要 (或竞赛名称) | 对象及人数 (或获奖情况) | 组织单位 | ||||||||||
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德育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 ||||
时间 | 论文、论著(课题)标题 | 刊物、出版单位名称 (或获奖情况) | 主办(或课题 立项)单位 | 本人承担情况 |
注明:本人承担情况须注明章节、字数,若是课题则须注明主持、参与或独立承担。
5.从事德育工作以来受区级及以上表彰情况 | |||||||
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
6.自2018年以来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德育工作或主持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德育中心组)工作情况 | |||||||
被指导人姓名 | 被指导人单位 | 起止时间 | 指导形式 | 效果 | |||
工作室(中心组)名称 | 所在单位 | 起止时间 | 开展形式 | 效果 | |||
7.自2018年以来参加德育培训、进修、考察等继续教育情况 | |||||||
起止时间 | 学习内容 | 组织单位 | 学习地点 | 备注 | |||
三、德育工作实绩总结(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要求,逐条陈述)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主要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审核加盖公章。以下内容由单位填写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个人填表内容和申报材料原件审核情况,单位民意测验情况,对其师德修养、德育业务水平、德育工作绩效评价等)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民意测验情况 | 总投票 人,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支持度为 。 |
学生、家长(或接受辅导者)满意度 | 总接受问卷 人,其中满意 人,不满意 人。 弃权 人,满意度为 。 |
区教育局评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4
第三届“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暨第四届
“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
学校(幼儿园):
单位 | 姓名 | 申报 类型 | 申报类别 | 出生 年月 | 职称 | 德育工作年限 | 性别 | 学段 | 手机号码 | 备注 |
注明:
1.“单位”填学校(或单位)全称。
2.“申报类型”在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德育管理者中选填一类。
3.“申报类别”在“区级”、“市级”、“市区兼报”中选填一类。
4.“学段”栏中填写普通高中、初中、小学、职教、幼儿园。
5.特殊教育在“备注”栏里加注“特教”。
编辑:张红
审核:宋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