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部调整妈湾地区法定图则的公示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来文申请调整小南山路规划。该道路原规划在[妈湾地区]法定图则地块14-05和地块14-06中间穿过,道路红线宽7米,单车道。为完善片区路网,解决小南山郊野公园管理处及北侧规划停车场车辆出入问题,拟将小南山路调整至地块14-06东侧,调整后道路红线12米,双向两车道。因涉及法定图则修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详见***):
一、本次调整涉及[妈湾地区]法定图则14-02、14-03、14-04、14-05、14-06、14-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特殊用地、特殊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二、公示期30天,自2013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 项目现场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6978177,传真:26978177)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