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B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主动公开
明城规(示)〔2017〕54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B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的建设项目美的明湖花园(B区)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一期建筑物已建,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对三期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8#9#住宅平面布局稍有调整,9#住宅东面部分由住宅变更为架空公共活动平台。
2. B区三期地下室西面边线稍有退缩,面积减少29.74平方米。
3. 基于上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基底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容积率3.20,建筑密度33.54%,绿地率30%,汽车停车位1354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至(8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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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明湖花园总平面-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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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明湖花园总平面-新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