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增科工商信字〔2019〕154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粤经信运行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我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参照《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不得自行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2019年9月20日前要全部完成。
二、全面开展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摸清底数,填写涉企保证金台账表(见***2),并将自查清理及清退返还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区科工商信局汇总。
三、加强涉企保证金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设有涉企保证金的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严肃财政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和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区科工商信局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涉企保证金收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特此通知。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2:涉企保证金台账表.pdf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增城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