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
2015年12月31日是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称GSP)最后过渡期限,未通过认证检查的企业不得经营药品。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的秩序,我局在2016年采用“回头看”与“向前走”方式继续推进GSP的实施。
一、回头看。结合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该局将2015年被评定较低信用等级193家药品零售企业定为***检查对象,共出动386人次,100%完成***检查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向前走。因远程审方试点文件有效期已过,销售处方药的企业不可以再通过远程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通过召开会议、逐家落实该项工作,一部分企业重新配备执业药师、一部分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二是完成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认证GSP116家次,继续推行最新监管要求落实。
三、成效:2016年的***检查工作采取不预先通知、飞行检查的方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药师在职在岗情况得到较大的改善、药品分类摆放规范、购销存系统的运用较为合理,对涉嫌违反规范管理2家药品零售企业,我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注销其GSP证书,在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的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辖区药品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