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旭光鑫凯金属熔化炉有限公司年产电炉100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旭光鑫凯金属熔化炉有限公司年产电炉100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4626(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旭光鑫凯金属熔化炉有限公司年产电炉100台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平稳村稳安路8号A101 | 广州旭光鑫凯金属熔化炉有限公司 | 广州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旭光鑫凯金属熔化炉有限公司年产电炉100台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平稳村稳安路8号A101,主要从事电炉的生产,年产电炉100台。项目占地面积1460.78平方米,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零部件仓库、材料仓库、打磨车间、焊接车间、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8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及锅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放。 2、开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切割粉尘与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加强管理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该项目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其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边角料、原料包装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金属屑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和污泥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