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文明创建,交通先行。连日来,天等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坚持“柔性执法文明劝导”理念,提升文明城市新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近日,笔者在天等县天福十字路口看到交警人员在劝导学习点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层次的执法对象利用社交平台传播力度较大的特点,对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以“转发朋友圈”“朋友圈集赞”的柔性执法方式,督促违规人员反思和纠正自身违法行为,通过自我曝光的方式教育交通违法者本人,同时也让身边人汲取教训,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交警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道路交通违法、不文明驾驶行为处罚不是目的,集赞也只是一种措施,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遵规守法的重要性并利用朋友圈“以点带面”进行普法宣传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下一步,天等县交警大队将持续在辖区开展非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不文明驾驶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黄艾洁 张丝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