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谢氏致盛木门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谢氏致盛木门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谢氏致盛木门厂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谢氏致盛木门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谢氏致盛木门厂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西樵村广珠东路11号,年产木门8000套。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约9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9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开料车间、门框车间、门扇车间、打磨车间、雕花车间、喷油车间、办公室、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项目劳动定员120人,不设宿舍及食堂,不设锅炉及备用发电机,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1 | 开料机 | MJ6225 | 5 |
2 | 双桶吸尘机 | / | 1 |
3 | 拉锯 | / | 2 |
4 | 精锯 | A07 | 3 |
5 | 横头机 | A17 | 4 |
6 | 多轴排钻床 | MZ7334A18 | 5 |
7 | 多排多轴木工钻床 | MZ73213D | 3 |
8 | 单头排钻 | / | 2 |
9 | 带锯 | C05 | 2 |
10 | 电脑雕花机 | / | 3 |
11 | 胶水机 | A04 | 1 |
12 | 热压机 | MH384X | 3 |
13 | 锣机 | C07、C10、C09、B17、A13、MX5117 | 8 |
14 | 双头锣机 | MX5317 | 3 |
15 | 立式双轴木工铣床 | / | 2 |
16 | 仿形锣机 | / | 2 |
17 | 封边机 | R6C | 3 |
18 | 平刨计 | / | 4 |
19 | 砂光机 | / | 8 |
20 | 双框吸尘机 | / | 1 |
21 | 水帘喷漆台 | / | 5个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抽风收集后经水帘柜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米。开料、机作及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由抽风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由抽风收集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生产车间100米范围内,无机关、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污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喷漆废气排放口01的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VOCs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要求。
打磨废气排放口02和木屑废气排放口03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项目西、北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水帘柜喷漆废水、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木屑边角料、皮料和布边角料、粉尘布袋收集的木糠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18万吨/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0.0252吨/年,氨氮的排放量为0.0006吨/年;废气排放量为4257万标立方米/年,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2892吨/年,苯的排放量为0.0662吨/年,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量为0.8184吨/年,VOCs的排放量为1.7448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