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负责编写。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thnet.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邮编:510630,电话:020-38733091。
一、概述
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天河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制定完善有关措施和制度, 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沟通协调,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自上而下,层层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充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操作,严格编审制度,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上墙公示和网站公布等方式对外公开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工作动态、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为公众的生活、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司法行政服务。加强对本局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推进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公开。
2016年是广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局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群众参与范围更加扩大,坚持参与我区定期组织的政府部门领导集中接访、分类接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据统计,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20307人次。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
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现状进行了自清自查。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建立行政职权动态清理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执法活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16,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五)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方式,增强群众广泛参与程度度。
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便民利民惠民效果进一步凸显。一是利用公告进行公开。对于需要马上进行公开的内容,以公告形式贴于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二是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公开。在办公大楼一楼以及接待大厅办事窗口公开政务信息及法治动态。三是通过信息网络公开。将各类重要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四是利用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公开。积极为智慧党建网站平台建设提供法律援助指南,编印法律服务宣传材料、法律援助卡和制作宣传品在咨询活动中派发宣传。五是利用手机APP、微博、微信进行公开。扩大《天河普法手机报》的覆盖人群,加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用“天河普法”新浪微博和“天河区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法律法规、法治动态、典型案例。六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过天河新闻报、天河信息网、广州司法行政网等发布工作信息。市、区等各大媒体先后对我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等做了新闻报道,使群众多方位、多渠道获得更多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本系统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系统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本系统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552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285人次,电话咨询9243人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超过4779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系统没有收取及支出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完善。2017年,我局将继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服务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强本局网页的维护,不断增强信息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497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49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政府文件数 | 0 |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0 |
申请总数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0 |
5.信函申请数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0 |
附表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93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628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24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779 |
附表4申诉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
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