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全员动员全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
近期,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广东巡查督导,根据省、市、区对迎接督察的整体工作部署,12月10日下午,苏曦局长在局中会议室再次紧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石甦副局长、唐德成副局长,局综合科、餐饮科、审批科、法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污染专项集中整治有关工作,力争在2017年元旦前,使涉及环境污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和有效遏制。
该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局9名局领导对各自联系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负责开展督察、督办、督导。会上,苏曦局长重点指出,一是要排查隐患、掌握本底。各部门要迅速细化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对辖区内油烟扰民及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摸查,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做好整治。二是要突出重点,逐步铺开。确定将督察组发现通报、投诉热点、居民楼下、无证经营、街道掌握的等涉及环境污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列为本次重点整治的集中区域及单位,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开展整治工作。三是要违法必究、严厉处罚。针对存在有油烟扰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通过集中整治,树立执法威信,提高威慑力,使辖区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要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利用此次中央督查的契机,发挥属地街道综合治理的牵头作用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力量,积极与街道、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成效。
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决定自12月12日开始,实行专项整治日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反馈各部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下一步,该局将总结集中整治的经验,进一步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污染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生活便利的同时免受油烟、噪音、排污等问题的困扰。(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程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