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体育局淄博市体育总会关于培育发展基层体育总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淄体字[2016]46号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体育总会
关于培育发展基层体育总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2016年5月30日)
为扎实推进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努力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和《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一、充分认识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体育总会是延伸引领同级的各人群体协、行业体协和单项运动协会,以这些协会延伸引领同类的专业俱乐部,引领和组织相同体育项目的会员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体育组织、体育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发展体育事业的助手,在同类组织中具有龙头地位和枢纽特质。加强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是服务基层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重要保证;是创新社会管理、运用社会力量弥补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力量不足、提升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建设体育强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淄博,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快成立基层区县、乡镇、街道体育总会
(一)区县体育总会力争全部达到五有标准。
根据省文件精神的要求,各区县体育(教体)部门要把筹备成立乡镇、街道体育总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指导帮助做好筹备成立工作。没有成立体育总会的区县,力争2016年底全部达到五有标准,做到体育总会有牌子,有直属办事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列入财政的办公经费。
(二)将镇、乡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全覆盖提上日程。
2015年桓台、高青两县镇、乡体育总会组织建设达到全覆盖,各区县体育总会要以桓台、高青为示范,2016年在全市推广镇、乡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力争2018年达到全覆盖,做到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专项经费。对按要求完成的镇、乡、行政村居体育总会建制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各区县体育(教体)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的政府参谋助手、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三、不断推进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发展
各区县体育(教体)部门及乡镇(街道)体育总会要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结合实际,逐步成立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单项体育协会,力争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尽快设立本级老年体协和至少13个单项运动协会,各区县要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一批群众基础好的单项运动健身俱乐部或综合性体育俱乐部,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覆盖延伸,确保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发展有序、覆盖面广、布局合量的社区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四、加强基层体育总会组织管理监督
(一)明确管理职责。
各区县体育(教体)局对城乡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是备案登记的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行政村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完善内部治理。
要按照国家及省、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以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为目标,切实加强体育总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引导基层城乡体育总会组织完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确保依照宗旨、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确保其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健全基层体育总会组织诚信服务和信息披露机制,主动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制度建设、财务信息、活动信息、党务信息等各类信息,自觉接受区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居委会(村委会)和基层群众监督。
主题词:
淄博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