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广州市天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天河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天河区实际,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天河区水务局草拟了《关于划定广州市天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府〔2015〕7号)第十条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及广州市天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平面图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66号 邮编:510655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hswjslk@163.com
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020-3866705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5日
***:天河区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平面图.pdf
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