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村街关于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广州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2017年派出审计组对杨庆耀同志任中共天河区员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林维香同志任天河区员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形成审计报告(穗审绩报〔2017〕62号)。员村街党工委、办事处对《报告》高度重视,在收到之后于2017年11月14日,17日以及12月27日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和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由街道纪工委书记牵头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能进行分解,严格落实整改目标,并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共建物业转为他用到期重签合同时未予以纠正。
针对员村街因历史原因而一直租赁的部分公建配套物业,自2017年审计提出开始,街道就开始对此进行整改。一是强制收回,用作社区服务用途。对于审计报告指出的涉及740.44平方米的公建物业出租他用的问题,到期的收回以后用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服务或社区配餐服务以及社区文化建设;还未到期的也通过做通承租户的工作,解除合同,提前强制收回,用于社区公共服务。二是对于其他物业,按照天河区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采取公开挂牌出售,交由区国资集中管理,以及集中清退回原业主等方法进行清理整改。
严格按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政府令第138)关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严格使用用途,不闲置或挪作他用。
二、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经预算评审。
2017年我街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建设工程预算管理结算评审和资金拨付的通知》(穗天财通知【2017】101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区相关文件,办理工程项目的相关程序。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要求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二是严格预算管理,法定招标规模以下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三是严格结算评审;四是严格合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进度拨付、结算金额等的管理。
三、关于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规定的问题。我街按照现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务卡结算管理,减少或杜绝现金支付,严肃财经纪律。无论街道一级,还是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环卫消毒站全面推行公务卡,进行没有例外的全覆盖。因工作需要而需现金支出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按时结算。一是继续督促审计指出的5个工程项目抓紧结算并报区财政审核;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办事流程;三是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全程管理。
四、关于其他事项
1、关于严格津补贴发放。我街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各区机关、镇街紧贴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穗天人社【2017】232】号)的精神,严格津补贴的发放,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我街没有任何超越文件的发放。
2、关于向派出所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我街已于2017年9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保安公司20名保安用于加强派出所的人员力量,杜绝以任何形式向派出所支付人员或办公经费。
3、关于部分共建物业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且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针对审计指出的约20处公建物业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街党工委高度重视,力争突破障碍,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抓紧办理产权登记,并按照要求列入资产核算。
我单位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认真吸取教训,改正存在问题,深入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确保财务状况良好运行,发挥资金应有的作用。